(2012年11月23日通过)
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名称
本会名称为金沙9170登录线路旅行社分会(以下简称本会)。
第二条 本会是金沙9170登录线路的分支机构,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河北省民政厅核准,注册登记。
第三条 宗旨
以“团结、务实、服务、发展”为指导方针,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、行业标准,遵守社会道德风尚,代表和维护旅行社行业的共同利益、会员的合法权益,努力为会员服务,为行业服务,在政府和会员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,维护行业整体形象,为我省旅行社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做出积极贡献。
第四条 本会接受金沙9170登录线路局和金沙9170登录线路的领导,依照《金沙9170登录线路章程》和本条例开展工作。
第五条 本会会址设在石家庄市育才街175号。
第二章 业务范围
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
(一)宣传贯彻国家和我省旅游业的有关政策和旅行社相关法律法规、行业标准;
(二)及时向政府部门反映会员的愿望和要求,积极争取政策支持,为会员提供法律服务;
(三)总结交流旅行社的工作经验,开展与旅行社行业相关的调研,参与相关法规、政策、行业标准的研究制定,为旅行社行业的发展提出积极并切实可行的建议;
(四)制订行规行约,发挥行业自律作用,协助旅游主管部门加强行业监督管理,规范会员经营行为,督促会员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,维护旅行社行业的市场秩序;
(五)加强会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,组织开展业务培训、学习考察、研讨交流等活动;加强与相关行业、其他社团组织的联系交流;
(六)建立网站,编辑行业信息资料,为会员提供信息服务;
(七)承办省旅游局和省旅游协会转移或委托的有关工作。
第三章 会 员
第七条 本会会员为团体会员。受省旅游协会的委托,发展团体会员。
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,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拥护《金沙9170登录线路章程》,遵守本会的工作条例,履行会员义务;
(二)有加入本会的意愿;
(三)在我省境内依法设立、守法经营、无不良信誉的旅行社企业及相关单位、社会团体。
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:
(一)向本会提交入会申请书;
(二)经本会审查,报省旅游协会常务理事会研究通过;
(三)省旅游协会颁发会员证。
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(一)会员享有本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(二)参加本会活动;
(三)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;
(四)对本会工作和负责人提出建议、质询;
(五)遇到重大困难时,有请求本会提供帮助(如涉及调解等)的权利;
(六)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。
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(一)执行本会的决议,遵守本会工作条例和行规行约;
(二)维护本会的声誉、合法权益,不组织、不参与有损本会和其他会员的一切活动;
(三)积极参加本会各项活动,完成本会交办工作;
(四)按规定向省旅游协会交纳会费;
(五)接受本会的评议和调解。
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,并交回会员证。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视为自动退会。
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条例的行为,经省旅游协会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,予以除名。
第四章 组织机构
第十四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。会员代表大会行使以下职权:
(一)制定和修改工作条例;
(二)审议本会工作报告、收支报告;
(三)审议和决定会员提交的重要提案;
(四)审议本会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、行规行约;
(五)选举和罢免理事;
(六)决定其他重大事宜。
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,其决议须由出席会员代表的半数以上通过方能生效。
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五年,每届召开一次大会。必要时,可提前或延期召开;特殊情况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。
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,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工作,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。
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
(一)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;
(二)选举和罢免常务理事;
(三)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;
(四)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、收支报告;
(五)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;
(六)决定本会的其它重要事项。
第十九条 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。必要时,可提前或延期召开;特殊情况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。
第二十条 理事会会议由会长召集,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。其决议由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。
第二十一条 本会设常务理事会,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,常务理事会对理事会负责。
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的职权
(一)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一、四、五、六项职权;
(二)执行理事会的决议;
(三)筹备召开理事会并向理事会报告工作。
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,如会长认为必要,可提前或延期召开;特殊情况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。
第二十四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。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。
第二十五条 本会设会长一人、副会长若干人,每届任期五年。会长领导本会全面工作,副会长协助会长开展工作。
第二十六条 本会办事机构为秘书处。秘书处设秘书长一人、副秘书长若干人。秘书处由秘书长主持工作,负责本会日常工作;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。
第二十七条 秘书处行使下列职权:
(一)执行本会决议;
(二)组织制订本会发展规划、工作方针和各项规章制度;
(三)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收支计划;
(四)组织筹备和召开本会会议;
(五)向本会报告工作;
(六)开展本会日常工作。
第五章 经 费
第二十八条 经费主要来源:
(一)政府资助;
(二)捐赠;
(三)会费收入
(四)服务收入;
(五)利息收入;
(六)其他合法收入。
第二十九条 经费的使用必须符合本会宗旨和业务范围。
第三十条 经费的收支管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。
第六章 条例修改程序
第三十一条 条例的修改,由秘书处提交意见,报会长确定,由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。
第三十二条 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,由于特殊原因必须修改条例部分条款时,由秘书处先行提出报会长批准,以通讯形式征得本会常务理事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后生效。
第七章 终止程序
第三十三条 本会的分立、合并或者解散须终止时,由秘书处提出动议,报会长确定,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实行。
第三十四条 本会终止前,须在有关部门指导下依法清算。
第八章 附 则
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于二?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通过。
第三十六条 本条例的解释权属本会秘书处。